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的国家,有56个民族,共有80种以上语言,约30种文字。2000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普通话为国家通用语言,规范汉字为国家通用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为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继续增强全园师幼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不断提升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园积极响应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积极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人人都讲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让我们一起给孩子们做好表率,从我做起,一起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环境。
推广普通话的意义
1.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进程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普通话的需求日益迫切,推广普及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利于促进人员交流、商品流通和建立统一的市场。3.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国家,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4.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语言文字能力是文化素质的基本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是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5.信息技术水平是衡量国家科技水平的标志之一。语言是最主要的信息载体,语言文字规范化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的先决条件。推广普及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有利于推动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推广普通话的方针及政策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86年国家把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1992年把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由原来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在强化政府行为,扩大普及范围,提高全民普通话应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这个工作方针符合现实需要,对全国推广普通话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推广普通话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四条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第五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第十一条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第十三条规定:“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第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第十九条规定:“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第二十条规定:“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四十九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普通话。”《扫除文盲条例》第六条规定:“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如何有效推广
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进一步扩大《汉语拼音方案应用范围,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以学校为基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注重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中华经典诵读行动等有效措施,逐步建立起依法管理监督语言文字社会应用和语言文字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及程度、应用水平显著提高。
“说好普通话,做文明中国人”倡议书
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小朋友们:普通话是全国通用语言。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人们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使用普通话对于消除语言隔阂、增进人际沟通、促进社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说好普通话就要从娃娃抓起。在幼儿园内普及使用普通话,可以起到改善交流效果、规范师生言行、提高师生文明意识的作用。而幼小阶段也是孩子语言训练的最佳时期,这就需要我们老师、家长一起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规范的语言环境,营造使用普通话的良好氛围。为了孩子健康成长,我们向老师、家长和小朋友们发出推广普通话的倡议:1、入园后,请坚持使用普通话,养成良好的习惯;2、给孩子提供文字规范的图画书及儿童读物;3、教学、生活中,注意规范使用文字,坚持给予孩子正确规范的引导;4、在学习、生活过程中,教师和幼儿、幼儿与幼儿、教师与家长、幼儿与家长彼此交流应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5、语言交际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并且能和周围的人相互督促,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6、尽量带动家人在家庭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推广普通话;7、尽量坚持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普通话,为城市形象的塑造,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尽一份力量。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小朋友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力推广普通话,形成讲普通话的自觉习惯,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生活语言,使普通话成为我们学习生活的主要交流工具,让我们用普通话融入这个开放快速发展的社会。
一句中国话,一份中国情,一口普通话,一颗中国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力推广普通话,形成自觉讲普通话的习惯,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生活语言,让我们一起携手,规范使用祖国的语言,共筑语言文字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