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随着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视,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项目不断丰富。为使广大家长了解资助政策,确保符合政策的学生享受国家教育惠民政策,特在此向您介绍各学段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学前一年每生每学年750元,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各县自主确定。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贫困程度分为2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咨询电话:15829151685(学校资助主管)
大荔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3-326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