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发布的时间:2018年10月19日
【建议概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书。
【名称由来】因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教育部发送的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背后的两层深意:一方面,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当属首次。另一方面,这也是首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
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2019年7月7日在河北调研时强调:
“一号检查建议要持续抓、长期抓”!
检察系统这样做:
1.最高检向各省市检察院印发建议,要求各地及时将检察建议书抄报本省教育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并将本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一并报送。
2.与此同时,各省级检察院同步向当地党委政府负责人和教育部门递交检察建议。借助“检察长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为学校送上专题法治教育课。
3.检察院未检干警深入辖区学校,走访学生、老师,召开专项座谈会等,督促教育部门将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系统这样做:
1.教育部于2018年1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和各地教育部门采取了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制度逐步落实,包括性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
3.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组建督查人员、编印宣传资料、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等。加强对教职员工师德教育,完善教师准入制度。
4.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摸底活动,包括安保门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教师管理制度、硬件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检查。
5.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性侵案件提前介入、法律援助等措施。
在此我们郑重提示各位家长朋友们:
预防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
如何预防性侵害?孩子们要学会自己保护好自己。
1.对陌生人保持必要的警惕。不随便跟陌生人走,也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或物品。
2.保守必要的秘密,不随便把家里的信息告诉陌生人。
3.独自在家注意关好门窗,拒绝给陌生人开门。
4.夜晚不要独自外出,不要去无人管理的公共厕所,应避免单独与任何人在封闭、宁静环境中会面。
5.外出尽量结伴而行,只能独自外出要选择安全人多的路线,随时与家长联系。注意周围环境,如遇危险,要尽快靠近人多的地方,必要时大声呼救。
6.对熟悉的人也要保持必要的警惕,亲戚、邻居、老师、甚至监护人也可能成为性侵害的加害人。任何人的任何行为,只要让你感到痛或不舒服,就立刻反抗,及时告诉家长或最信任的人。
现实中的恶魔永远不会嫌你的孩子年龄小,相关教育和预防永远都不嫌早。
家长应时刻警惕:
1.不要轻易把孩子交给除家人以外的人照顾;
2.细心观察孩子的异常反应;
3.经常检查孩子下身及内衣裤;
4.防性侵害教育要从小抓起,反反复复讲给孩子听,不要担心听不懂。如果不幸发生被侵害事件,要冷静,及时报警,进行身体检查,收集保留证据;及时求助专业人士治疗,同时进行心理辅导,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关爱未成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一号建议”关系的是“一号大事”,关系到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于社会,是担当,是守护;于检察,是标杆、是示范。“一号建议”仅仅是开始,未检工作仍然在路上。
让我们一起努力,共筑幼儿平安健康成长之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