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有序开展,使每一位学生享受到平等的待遇,学校特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有效监督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成员名单:
组 长:王远文 校 长(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 : 姜信波 安全校长(负责具体工作)
成 员: 程淑梅 管理员(负责存储库房发放工作)
曾凡宇 安全主任(负责安全工作)
王秀杰 卫生教师( 负责卫生工作)
家长委员会成员:陈静 周淑荣 李怀银 张霞 王薇
学生代表:刘欣然 付瑶 张春智 张浩轩刘 宇耿海强
教师代表:张延平鄂文雪 马晓璇 徐明雪 翟茂芳
曲慧 曾凡宇
举报电话:0467-5226343 13804899018
特教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2024.3
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教育发展,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特殊教育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学生饮食质量,改善学学生的营养状况,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开展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成立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远文
副组长:姜信波
营养餐专管员:程淑梅
成 员:张延平 鄂文雪 徐明雪 曲慧 翟茂芳 马晓璇 曾凡宇
三、主要工作
1、信息上报。各位班主任在新学期开学前统计学生信息,上报学生人数。学校由专人负责统计向教育局营养办上报供餐计划,并于每个月 25 号前上报次月计划。
2、存储管理。学校为营养餐食品存储开辟专用的存储库房(教室或仓库)。存储库房需具备干燥、通风、防潮、温度适宜、防鼠等条件,避免与营养餐食品之外的物品一同储存,营养餐外包装箱的摆放应离墙离地各 15cm。学校由专人对营养餐食品进行验收(清点营养餐食品总数量、保质期以及包装是否完整,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库存营养餐食品实行专人专管,禁止闲杂人员接触营养餐食材。管理人员要建立专用登记表,每天对营养餐食品进出账目进行登记,并盘点库存数量。认真填写完整的《营养餐食品库存登记表》,由学校保存原件备查。管理人员对每天可能发生的因疑似质量问题的营养餐食品退换进行登记,并填写《营养餐食品退换登记表》,由学校保存原件备查。
3、食品领取:营养餐食品由各班班主任指定学生负责领取,领取时需在《营养餐食品出库登记表》上签字,由学校保存原件备查。每次只能领取当次的营养餐食品数量。如有学生请假、生病等情况,应按实际到校学生数量领取营养餐食品。学校规定统一的用餐时间,并按时发放营养餐食品。营养餐食品每天发放到学生手中时需由班主任老师和学生代表在《营养餐食品班级发放表》中签字确认,由学校保存原件备查。
4、食用管理。班主任老师应现场组织学生食用管养餐食品确保食品吃到学生嘴里。饮食注意事项,饮用时间:应在大课问,避开午餐或剧烈运动前后。饮用流程:一洗,在分发食品之前组织学生先洗手,再发放;二看,教会学生在拿到食品时先看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是否有 QS 认定标志,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涨包、漏汁现象,确认没有问题后再打开包装:三闻,打开包装以后,先闻有无异味;四尝,确认无异味的食品再小口品尝味道,若有异味则停止食用,立即报告班主任找管理员调换;五食,吃时要细嚼慢咽,切忌狼吞虎咽,营养餐食品外包装应在食用完毕后统一回收处理。
5、危机处理:如学生在食用营养餐食品后发生腹痛、腹胀等身体不适现象,学校负责人应尽快判断是否属由于乳糖不耐受而引发,并进行应急处理,同时立即上报教育局营养办负责人。如超过 5名以上学生食用营养餐后引发身体不适,校长应于事故发生的2小时内上报营养办负责人。
6、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落实。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好学校库存室等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饮用学生奶.
7、学生家长要切实履行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有关管理和监督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卫生习惯等养成教育。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学生,学生家长应及时告知学校,并做好防范工作。
8、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结合学校实际,针对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品储存、分发等环节,制定和完善食品管理制度。9、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
10、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定期参与教育局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指导班主任与学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1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接受教育局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计划实施食品卫生安全、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学校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与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客观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2、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社会准确、深入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科学营养知识,营造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家长和学生深刻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