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二场记者招待会。介绍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有关情况。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介绍,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部门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步伐,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打出一套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组合拳。因此,各级组织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从“严”字着眼,于“严”字干起,立好选人用人导向,推动能上能下常态化,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从而让广大领导干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严格评价标准,在“细”上做文章,立起选人用人导向“风向标”。“善用人者,必使有材者竭其力,有识者竭其谋。”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这说明树好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对于提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着力解决庸懒散躺的不良风气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组织部门要鲜明亮出用人标尺,控好各个关口,严格落实“一镜到底”,突出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同时,制定选人用人办法细则,设定好评价体系,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及时有效把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两面派”甄别出来、清除出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从而营造干部队伍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严格管理措施,在“实”上下功夫,畅通干部能上能下“双车道”。好干部是“育”出来,更是“管”出来的,从严管理更要精准号脉、对症下药。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要进行组织调整,并且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红线。《规定》的制定,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发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的重要方式。因此,各级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中的要求,拓宽监督渠道,把从严措施运用到干部监督管理的全过程中去,注重干部考核考察工作,建立健全纠错偏差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让敢为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给改过自新者“留位”,从而激活干部能上能下“一池春水”。
严格纪律作风,在“廉”上取成效,筑牢拒腐防变“铜墙铁壁”。“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敬畏才知行止。”严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标尺,有铁的纪律,才有党的团结,才有党的风清气正。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这说明只有以严的纪律约束领导干部,才能使党和国家的事业健康发展,才能筑牢三不腐“铜墙铁壁”。因此,各级组织部门要深入推进干部纪律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干部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对于腐败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另外要告诫广大干部不仅要在“八小时之内”绷紧思想之弦,更要在“八小时之外”提高警惕,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从而让浩然正气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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