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法治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为了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八年级道德与法治学科组开展了一次“宪法在我心中”演讲活动。要求同学们从宪法某一方面入,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设计故事情境,将情境与宪法精神有机融合。
活动流程:先在班内小组进行,人人参与,再从小组选一人在班内比赛,每班选出2-3人参加年级竞赛
苏芮菁同学讲的是故意毁坏公共财产的现象,他观察到学校男厕所墙壁有几处小坑,是故意损害的痕迹,就及时报告给老师,呼吁同学们检举揭发。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爱护公共财产。
李嘉昂同学讲的是上网课时某些同学将老师学生的相貌截图后加工并散发的丑恶现象,指出这种恶搞严重侵犯了老师学生的人格尊严。《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王烁瑾同学讲的是妈妈在她不在时看了她的微信记录,她知道后非常生气,跟妈妈理论,指出她违反了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苏添祥同学讲的是高铁上“霸座”的现象,强行“霸座”的行为既违反公德,又违反法律,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甚至刑事处罚。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刘雨嘉同学讲的是她遇到的公交车非法搜查的故事。一位中年妇女发现自己的手机没有了,情绪失控,要求司机停车,要求对车上所有乘客进行搜查,她表示反对,因为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王博文等几位同学分别就校园欺凌、诽谤他人、揭露他人隐私、批评建议权的行使等事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演讲高潮迭起,精彩纷呈。是对全体师生进行宪法教育真正接地气的一次大餐。
最后是颁奖仪式。获得一等奖的有苏芮菁等五名同学,获得二等奖的有王博文等五名同学
演讲比赛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