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下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到新塘镇中心小学开设预防校园欺凌公益课。
新塘镇中心小学的黄伟隆校长,黄作谋校长,张喜珍主任等领导和老师携学生们共同参与了这一节公益课。
来自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的韩钰律师给同学们带来了意义非凡的一节课。
课上,韩律师从:一、什么是学生欺凌;二、学生欺凌会承担什么责任;三、如何应对学生欺凌。这三个方面给学生们进行普法。
韩律师通过播放校园欺凌行为短片,让同学们了解到什么是校园欺凌,并让同学们谈谈自己去校园欺凌的了解,学生们争相发言,气氛活跃。
随后,韩律师给同学们科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之后, 韩律师用视频及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让同学们了解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应对方法,告诫同学们,不要做残忍的欺凌者,也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要做沉默的受害者!
最后,韩律师引导同学们共同宣誓:
“我们要做少年理想追梦人,
我们不要做残忍的欺凌者,
也不要做冷酷的旁观者,
更不要做沉默的受害者!
我们要勇敢,团结起来,共同维护校园和谐安宁!
我承诺:尊敬师长、尊重同学、友善待人,绝不参与欺凌!”
本次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普法课堂,在同学们庄重而又昂扬的宣誓声中,圆满完成了。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引导学生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自我保护,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相信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他们能够知敬畏、守底线,自觉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名严于律己的守法少年。
新塘镇中心小学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