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化矛盾、保平安、普法律、促和谐,让司法行政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1、 法律顾问工作
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化解乡镇重大信访案件、代理乡政府法律事务、审查重大合同、农村“三资”清理工作、为乡村干部提供法律意见建议等。几年来,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类服务20余件次,参与处理重大信访案件3件次,代理乡政府法律事务3件次。
01 社区矫正工作
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措施,严格请销假外出管理,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开展形式多样的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走访,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情况,随时调整矫正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每周一次“在矫通”打卡,每日进行定位信息核查,实时掌握其动态信息,严格控制活动区域,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违纪违法,无脱管漏管。通泉司法所历年来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1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40名
02安置帮教工作
围绕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目标,认真落实衔接、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措施,强化基本信息核实,摸清安置帮教人员底数,一人一档、建档造册、分类管理,经常性与安置帮教人员联系,了解家庭及个人存在的困难,落实社会帮扶责任。目前有在册安置帮教人员38名。
01人民调解工作
持续推进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共建,与法庭、派出所等相关机构加强沟通和合作,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结合乡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及“五老”人员、网格员,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格局。辖区内现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乡调解室1个,警司联合调解室1个、人民调解员32名,指导协调或直接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件,涉及经济金额10余万元。
02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积极协助镇政府开展集中学法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开展“法律十进”活动,推动辖区内法治阵地建设。辖区内有法治广场一处、临街法治宣传点一处,法治宣传一条街一处,成为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集中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14次,受教育面群众1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