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幸福路小学致广大二、三、四轮电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的一封信

清丰县幸福路小学
创建于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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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动二、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由于其驾驶简便、价格低廉,已成为许多人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但此类车辆给大家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其安全技术标准低,稳定性差,加上部分驾驶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不高,存在无证驾驶、乱穿乱行,乱停乱放,扰乱通行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为保证你交通出行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特别提示:

禁止无证、无牌驾驶

      具备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且所驾驶的二、三轮车已通过年检,手续齐全。无证驾驶、无牌上路或驾驶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均属违法行为。

佩戴安全头盔

      无论驾驶或乘坐二、三轮车,都必须佩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四轮车必须佩戴安全带,在发生意外时,头盔和安全带是保护头部、减轻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

遵守交通法规

      请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随意穿插,不超速,不酒后驾车。尤其在转弯、变道、过马路时,请提前示意,确保行车安全。

禁止超员超载

      三轮车承载货物时,应确保货物稳定、不超出车身尺寸,避免因载物不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引发交通事故;不得非法营运、违法载人。

接送学生须知

      严禁使用二、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违规载人,接送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应靠最右侧车道行驶,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并提前开启转向灯,不得擅自改装(加装遮阳伞等),不得酒后驾驶。

      清丰县幸福路小学温馨提示:希望广大二、三、四轮车驾驶员杜绝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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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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