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专栏】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中宁县中医医院
创建于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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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关心每一个参保人的权益
拒绝骗保违规违法行为早知道
01
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或日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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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串通参保人兑换现金或购买食品、日用等骗取医保基金。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将追回违法违规费用,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并暂停参保人使用医保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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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使用他人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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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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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伪造手工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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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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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收卡伪造材料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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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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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篇工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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