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播州区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登记审核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8日 9:00—15:00
三、登记地点
播州区南白马桥小学教务处
(详细地址:播南街道紫薇社区马桥安置小区内)
四、登记类型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学区内有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与房产所在学区一致的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房产公证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自建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证明之一;
(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家庭档案卡(须加盖社区公章,经办人和社区主任签字)。
(二)学区内有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不在学区内,且于2024年2月29日前在房产实际居住的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房产公证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自建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证明之一;
(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家庭档案卡(须加盖社区公章,经办人和社区主任签字)。
(三)学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于2024年2月29日前迁入学区的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拆迁协议、无房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4)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家庭档案卡(须加盖社区公章,经办人和社区主任签字)。
(四)学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不在学区内,且于2024年2月29日前在学区居住的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务工证明,或近三个月在播州区的社保缴费凭证);
(3)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
(4)有效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家庭档案卡(须加盖社区公章,经办人和社区主任签字)。
(五)符合相关优待政策规定入学的适龄儿童
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立功受奖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省级“优才卡”、遵义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A卡)及其他各类优待政策对象的直系子女,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区教体局基教科登记(法定工作日)。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烈士证明、荣誉证书、相关文件等);
(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家庭档案卡(须加盖社区公章,经办人和社区主任签字)。
(六)特殊群体适龄儿童
因身体障碍已申办残疾证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登记后须到区特殊教育学校集中开展入学评估,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学区范围
(一)紫薇社区:马桥组、竹林组、大元组、童山组、肖家湾组、罗家坪组、新风小区、易地搬迁安置小区。
(二)白龙社区
六、咨询电话
喻老师:13985665992
符老师:13985226261
遵义市播州区南白马桥小学
2024年4月24日
一审一校:符读娟
二审二校:张凤义
三审三校:喻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