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2日,海垦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陈菊、郭龙妹、陈海英、王良成功调处一宗拖欠工资纠纷。
【 纠纷事由】
2024年2月28日,杜某聘请陈某入职某烧烤吧任职服务员,入职时与店长杜某口头约定工资3000元一个月。4月13日因个人无故请假原因,陈某于2024年4月13日离职,现双方因拖欠工资问题起纠纷。
【调处结果】
一、陈某、杜某共同确认所拖欠工资为3100元(大写:叁仟壹佰元整)。
二、杜某同意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以微信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所拖欠工资3100元(大写:叁仟壹佰元整)给陈某。
三、本协议签订并履行完毕后,本次纠纷就算处理完毕,双方不应因此事再起产生纠纷。
至此,该宗拖欠工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