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说:“青年一代必将大有可为,也必将大有作为。是非明,方向清,路子正。”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案件的发生,挑战了社会容忍的极限,2021年3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低龄未成年人刑责范围调整是彰显法治理念的重要举措,对广大未成年人而言也是一种保护,不枉不纵,才能更好地预防犯罪。
为积极落实法治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培树未成年人法律思维。4月22日下午,阳城县司法局潘艳丽科长,阳城县司法局西河乡司法所张菲菲负责人,获泽律师事务所张亚丽律师一行走进西河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
讲座现场,向学生们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资料,围绕“校园欺凌”、“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多方面内容,详细地向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如何自我防范,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活动期间,山西获泽律师事务所张亚丽律师与学生们进行了一次丰富多彩的分享交流。在讲座中,他以“年龄”为线索,从《宪法》《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涉及未成年人责任能力相关规定,对常见犯罪进行了科普,并就近年来社会发生的热点案例通过现场问答的方式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沟通,形式多样,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紧扣学生生活、学习实际,同时还重点阐述剖析了未成年人保护中重要的两支力量,即家庭责任和校园责任。让学生们对安全问题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认识。
讲座结束后工作人员还为学生们发放了法律宣传手册,便于学生们进一步学习了解法律意识,增强反校园霸凌保卫自身安全的意识。
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题活动,既是阳城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下一步,西河中学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做实法治进校园全覆盖,经常性开展多形式、多主题、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活动,为助力建设平安和谐的法治校园不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