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佳节倍思“清”,在第134个“五一劳动节”到来之际,通化市分行纪委向全行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最真诚的祝福。同时也提醒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清廉过节。
“劳动节”由来
劳动节源于美国芝加哥的工人大罢工。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的20多万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经过艰苦的流血斗争,终于获得了胜利,为纪念这次工人运动,1889年7月,在恩格斯组织召开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宣布将每年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
我国于1949年12月作出决定,将5月1日确定为劳动节。
以史话廉
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针对党内一些新党员思想作风不纯,老党员老干部骄傲自满,命令主义作风严重,甚至有贪污腐化、政治上堕落颓废、犯法乱纪等极端严重现象发生的情况,中央决定在全党全军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严格地整顿全党作风,重点是整顿干部作风。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指出,有必要在全党重新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和反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这次整风运动的目的和要求,就在于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改进党的作风,克服党内日益滋长的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倾向,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服务。
1957年4月27日,刘少奇在中共上海市委党员干部大会上讲话时强调,领导干部要当人民的公仆。我们党、政府、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人,本来是人民群众的公仆,社会的公仆。我们共产党干部中间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以及本位主义、个人主义等要搞得少一点好,搞得越少越好。现在我们有的同志已经变为老爷,把人民群众当作仆人自己还不自觉,这是错误的。我们所有的领导人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没有权力当老爷。
1995年4月28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对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制定专项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的148个单位对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已全部制定了专项规定,并下发本系统执行。
199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在礼品登记方面,要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
以画说纪
【公款吃喝碰不得】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六条等规定处理。
【公款旅游行不得】
假借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名义,使用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等规定处理。
【公车私用搞不得】
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务交通工具,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处理。
【红包礼金收不得】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以及其它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等规定处理。
【节日福利发不得】
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等规定处理。
【大操大办办不得】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等规定处理。
【酒驾、赌博要不得】
酒驾、赌博被判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三十五条等规定处理。
以案释纪
【案例简述】
2023年1月10日,某省一专项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何某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何某当天还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 3年3月,何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15日、并处罚金4000元。2023年6月,何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例解析】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相应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予以开除。何某的醉驾行为构成犯罪并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给予开除处分。若何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在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的同时,可以依据本条规定给予开除处分。
3.若何某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则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给予其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若何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可以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或者开除处分。
4.若何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则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案例启示】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中共中央纪委多次提出要求,要“及时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高档烟酒茶、节礼过度包装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酒驾醉驾背后,往往隐藏着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甚至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风腐问题。党员干部要时刻紧绷纪法之弦,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侵蚀,做廉洁自律表率。
通化市分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