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级建工二班 资助政策宣讲,金融知识校园——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

23级建工二班
创建于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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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核查特殊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至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无父母养育、无经济来源或靠亲友有限资助的孤儿;

2.学生本人罹患大病或家庭重要成员患大病的;

 

3.学生本人残疾或家庭重要成员残疾(有币、县残联核发的残疾证),造成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4.城市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或已经民政部门认定(凭市、县有关部门相应证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或农村低保家庭

5.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

6.父母年事已高,且家庭基本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7.家庭因遭洪灾、水灾、火灾、车祸等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的;

8.来自烈士或优抚特困家庭的

9.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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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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