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浓厚氛围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贯彻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开展了开学初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义务教育教育资助政策方面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学期小学生500元,初中:625元
家庭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学期小学250元,初中:312.5元
家庭困难学生如何认定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八部门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21修订)》(内教法【2021】13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认定等级分为:A类、B类、C类。
通过班主任会议,各班老师了解资助政策,规范教师对于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作程序,从而更进一步促进资助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班级群向家长宣传本的具体资助要求,保证家庭相对困难学生能得到相应的补助。
本次宣传工作把义务教育资助政策落到了实处,起到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引领作用,做到资助政策家校全知晓、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