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征缴期
2024年4月20日到2024年6月30日。
二、征缴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保费。
三、征缴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目前设7个档次,多缴多补,长缴多得。
四、养老金待遇
年满60周岁人员每月领取的养老金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年限基础养老金(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个人账户积累总额÷139。(139是国家规定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年限基础养老金:对正常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费一年,到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以此类推,多缴十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0元,每年就是1200元。
五、特殊人群补助政策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50元,重度残疾人 (一级、二级)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年缴费时省财政为其代缴100元,同时享受相应档次的缴费补贴。一至四级残疾人,只要当年正常缴费,可享受100元残疾人补贴。
六、保险注销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1、60岁以下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及其利息,全部退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2、60岁以上参保人死亡:除过已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剩余资金,全部退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3、年龄超过71.6岁的养老金领取人死亡:由于个人账户养老金已领取139个月(60岁到71.6岁为139个月),个人账户积累资金已全部领完,因此个人账户余额为零。
七、丧葬补助金
凡在陇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正常死亡后,30天之内完成申报,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一次性享受丧葬补助金1300元。
八、参保缴费渠道及方式
(一)参保渠道
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在手机上自主办理参保登记和参保信息变更;也可在户籍地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县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参保信息变更。
(二)缴费渠道
1.合作商业银行渠道。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的柜面、自助终端和线上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2.第三方支付及其他掌上渠道。参保人亦可通过微信APP的“服务”、“支付宝”APP的“陕西社保缴费”、“陕西养老保险”APP的“我要缴费”以及“云闪付”APP的“城市服务”办理缴费业务。
“陕西养老保险”APP缴费流程
微信缴费流程
九、缴费票据
参保人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同时,也可以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单》(省财政厅监制),作为缴费票据。
参保人亦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政策咨询: 0917-4608722
0917-460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