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持续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规范学生行为,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受到欺凌、暴力等侵害能正确求助,强化学生对生命的认知和感悟,敬畏和欣赏生命,号召学生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此我校展开了一系列活动。
法制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人才更是学校肩负的重要责任之一。通过我校蔡校长和突泉县人民法院的领导协调、沟通,决定聘请突泉县人民法院干警王婵同志为我校的法治副校长。4月18日,我校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结束后,王婵校长为同学们带来了精彩的授课。
在课堂上,王婵校长为同学们介绍了一些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王婵校长还通过一个个真实案例,结合审判实践、学生们的生活实际及近期的热点展开具体讲解,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诫学生们“校园不是法外之地,年龄更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每一个欺凌者都会受到相应的制裁”,并呼吁在场学生要做到“三不”:不做傲慢的欺凌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眼的旁观者。
通过王婵校长的精彩讲解,以及学生欺凌防治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全体同学预防学生暴力的意识,提高了学生抵制和防范学生欺凌行为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了学生行为习惯,有效地提升了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意识,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供了有力保障。溪柳中心小学将持续不断探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经验之路,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
一审:解佳佳
二审:李全刚
三审:蔡景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