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营商环境监督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营商环境作为事关振兴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由此可见,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提到了战略高度,全国上上下下都十分重视,具有重大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要从转变作风入手,以工作实绩落脚。推进高质量发展,要保证经济在一定的增速基础上,坚持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坚持质量效益第一的前提,加大企业技术改革力度,吸引资金与人才等各种发展要素。
政府的职能也从管理职能向高质量服务职能转变,政府与市场的界限更清晰,市场主体作用会发挥更明显,但总起来讲,政府在市场经济管理中,角色还没有真正的转变过来,个别部门在市场管理中依旧存在着吃拿卡要的现象。行政管理手段多于大于服务能力和服务本领。这样导致一些企业在项目落地与经营中束手束脚,在市场经济中显得活力不足,底气不硬,有的甚至面对一些职能部门而无所适从。因此,依法治理的手段,服务的理念,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变得尤为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 年2月25日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多种市场主体和合法权益。在制度治理方面为营商环境提供了更加有利的保障和支撑,这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建立与市场经济相匹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