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蛟河支行开展“整治拒收现金 维护消费者权益暨零钱包兑换”宣传活动

杜萱萱
创建于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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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为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提升人民群众使用现金的便捷金融服务。

建行蛟河支行在营业网点及人流量集中的市场、小区周边开展了整治拒收现金及“零钱包”兑换宣传活动。

发挥阵地优势,做好整治拒收现金工作

利用网点优势,在厅堂内电子显示屏、海报屏滚动播放整治拒收现金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海报等方式,营造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向到店客户发放拒收人民币宣传折页,为其讲解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并告知我行可主动为经营主体及小微商户提供零钞兑换服务,通过预留我行网点位置和小面额兑换换预约电话,满足各经营主体日常找零备付需求。经过宣传和讲解,客户均纷纷承诺在以后的日常经济活动不发生拒收现金行为,并对我行现金服务水平表示认同和赞扬。

建行蛟河支行坚持“客户至上,注重细节”的服务理念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加强服务水平,增强客户体验感,做一个有温度的营业网点。为客户兑换零钞、币,做到不拒绝,不推诿,不摆脸色,千方百计为民服务。让客户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建行蛟河支行通过其“零钱包”宣传活动,实现了现金服务的“零距离”,并计划将这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继续推进,以实现更广泛的覆盖。这些活动不仅方便了公众,也增强了人民币在市场上的流通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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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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