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还能再执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吗?
退休人员代表多次到省分行维权,要求落实总行《关于规范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意见》(农发银发[2011] 47号)(以下简称47号文件)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调整在职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农发银发[2015]147号)(以下简称147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省分行有关领导向我们解释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依据银《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变更组织形式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发(2017)38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的印发时间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印发时间2017年7月26日在同一时期,见附一),于2019年10月,在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我行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了,以上两个文件中的有些条款不能再落实了。如: 47号文件中规定的“我行退休人员执行所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不便落实了。进一步解释说,我们还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去咨询落实相关政策,省人社厅答复说:你行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不能执行地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补贴标准制度。
回去后,我们将在省分行领导高度的重视,耐心解释,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退休人作了宣传,大多数退休人员很是欣慰。同时也反馈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反馈最多的是“我行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不便执行‘我行退休人员执行所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有否定的意见,并提供了充足的理由。现汇总归纳如下:
一、组织形式变更内容
我们按照省分领导介绍情况,在工商局官网上查到了我组织机构变更及其它相关信息:①企业类型,变更前为“全民所有制”,变更后为“有限制公司(国有独资)”,变更时间是2019年10月7日。
②股东信息显示,持股人为国务院,持股比例100%,认缴出资金额17,700,000万(元),认缴出资时间2022年6月13日。
③主要成员显示13人,其中董事长1人,董事8人。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3人。
④经营范围有多次变更,主要业务始终是政策性业务。
二、变更前执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依据
47号文件指出“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通知”“我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属中央事业单位范畴。2006年12月,国家批准我行参加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我行退休人员执行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
147号文件指出“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 ]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以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 ]3号)的要求。自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三、变更后我行能否继续执“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
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
理由一,只要总行印发文件宣布47号文件不失效,我行就仍然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属中央事业单位范畴。仍然要继续参加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仍然要继续执行“退休人员执行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不动摇。
理由二,我行组织形式变更前是全民所有制企,变更后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投资人(股东)没有变,都是国务院,都是国有独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质上也是国有独资企业)。变更前能执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养老保险制度,变更后有何理由、有何依据不能执行了?
理由三、我行组织形式的变更的依据是银监会的《批复》。我行执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依据是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多部门相关文件”。《批复》的行政效力小于“多部门文件”的行政效力。所以即使《批复》与“多部门相关文件”有冲突,我们也应执行以“多部门文件”为依据制定的47号、147号文件。何况《批复》与“多部门文件〞并没有冲突,而是相辅相成。
理由四,我行组织架构变更前是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要求组建党委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制架构,变更后是按《公司法》要求组建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架构。变更组织架构是为了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趋于完善,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这也不能成为不执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和养老保险制度的理由或依据。
理由五,总行在《批复》后,仍继续在执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银监会《批复》(银监发[2017]38号)是2017年印发的,而在两年之后的2019年,总行印发了《关于做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农发银人[2019]15号)。实证明《批复》与我行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冲突,两者相辅相成。
理由六, 从经营范围及经营目标上来看,农发行具有事业单位本质属性。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支持国家粮食安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业务为己任,不与商业银行争利,而是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不以盈利为目的。
理由七,从国家有关部门一些公开文件中,也能看到一些农发银行为“事业单位〞信息。
如:财政局在微信公众号公布的《2018中央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的说明》中指就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由于历史原因属于行业统筹……下一步将调整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字句。
又如,人行招聘考试信息公众号,发表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待遇怎样?》文章中有“严格来说,农业发展银行属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中央金融企业”。且校招社招网等招聘网的公众号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24年招聘计划》等文章中都地引用了这个概念。
综上所述,农发行既具有企业组织形式,取得了企业法人地位,依法经营业务。也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换句话说农发行是一个企业,是一个中央直属金融企业,是一个政策性金融企业,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是一个属于中央事业单位范畴的企业。是一个经国务及有关部门的同意、总行决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及养老保险制度的企业。
农发行组织形式及组织构架发生了变化,属中央事业单位范畴没变,总行的47号、147号文件还在生效中,省分行应不折不扣的执行这些文件。
因此恳请省分行全面落实总行印发的《关于规范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意见》(农发银发[2011 ]47号)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调整在职员工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农发银发[2015]147号文件的精神,当前特别要着重落实好“我行退休人员执行所在地政府规定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文件精神。否则全省农发行退休人员不会答应!
湖北省农发行退休人员
2024年月日。
附:
《批复》行文时的国家相关中央企业公司改制文件
一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