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依据省安委办、省消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火灾等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安委办〔2024〕26号)及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建质〔2024〕79号)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工作部署,市住建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整治工作共分4个小组,分别为:秀英区检查组、龙华区检查组、美兰区检查组和琼山区检查组。排查整治重点为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整治违规动火作业、无证上岗、违规堆放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和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突出问题,精准严格整改,提升整体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月18、19日两天,4个小组共督导检查32个在建项目,督察中发现部分项目仍存在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仍存在临时消防车道被占用、未按要求设置临时室内室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可燃易燃材料堆放不符合要求、消火栓压力不足、灭火器配备不足、临时用电搭设不规范及电动车安全管理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督查小组要求各项目立行立改,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责令参建单位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及时完成整改,并由行业主管部门复核隐患是否消除。
秀英区检查组:
龙华区检查组:
琼山区检查组:
美兰区检查组:
通过本次督导检查,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压紧压实项目参建各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次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整改销号;对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责令项目停止施工,并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和诚信惩戒;并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覆盖检查辖区内监管的其它项目,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整治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