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读物是重要的教育资源,优质的课外读物对于增长学生科学知识、开阔视野、增强综合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规范管理,确保学生课外读物的质量,引导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好习惯。我校根据上级关于认真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通知,呼吁家校携手,共筑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为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关于课外读物禁读“十二种情形”: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中小学阶段课外读物不仅能启智增慧,开阔视野,还可以培根铸魂,让学生在阅读中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因此,对课外读物的规范管理尤为重要!为全面提高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水平,促进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亲爱的家长们,请你们认真阅读并了解课外读物禁读十二种情形,严禁孩子购买或接触禁读读物,切实为孩子把好课外读物关,共促孩子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