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美蓝山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消防安全无小事,防患未然重在防——消防安全班队会

创建于2020-10-12 阅读213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在10月12日下午,永宁县蓝山学校五年级组各个班的班主任积极开展了消防安全班队会。


一、基础知识

1.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助燃物.有着火源。

2.常见的火源有:明火.高温物体.火星.电火花.强光等。

3.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灾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电不慎.用油.用气不慎.吸烟不慎.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4.家庭易燃物品有:木制家具.被褥窗帘.衣物.沙发.书籍.煤气罐等等。

二、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常识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

3.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灭火基本常识

1.隔离法:这是一种消除可燃物的方法。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减少空气中氧气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用水或其他灭火剂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迫使物质燃烧停止;或将水和灭火剂喷洒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温度,避免火情扩大。

四、报警常识

  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打电话“119” 向消防队报警,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扑救时要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先断电后救火,并注意顺风救灾,特别是野外火场。灭火时一般就地取材,如用水. 砂.土等灭火器材,特别要设法控制火势蔓延。严禁动员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山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同时要加强不准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教育管理,遇有自发 扑救森林火灾的情况,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加以劝阻,以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有助于增加了孩子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懂得了珍爱生命的意义,也为下次的演练活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为创建平安校园奠定了基础,也深刻响应“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的消防日主题。

  编辑:何义连

阅读 213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