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推动《福建省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方案》落实、落地、落细,进一步推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4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
会上,首先贯彻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其次传达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和防汛备汛专项检查等重点工作要求,全市非煤矿山主要负责人分别就个人履职情况、矿山安全风险管控等作交流发言。最后对下阶段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8个主要任务,28项重点工作,细化具体落实措施。二是认真做好防汛备汛专项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标对表开展自查,建立问题隐患、风险管控“两个清单”及“一矿一册”安全风险台账,提交自查自改报告。三是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检查,落实矿山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解决履职能力不足、长期不履职甚至带头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密防范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针对性制定治理防范措施,稳步推动矿山安全水平提升。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居安思危抓防范,时刻绷紧矿山安全生产这根弦。二是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矿山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性做好矿山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三是要严格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四是强化二季度安全风险预判防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管控,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