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统计报送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4〕84号)要求,近期,我市全国无偿献血表彰申报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
拟申报查询及确认
为更好地服务献血者,便捷进行申报查询和确认工作,本次申报工作新增加了“表彰申报”和“表彰查询”两大功能。(可通过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中搜索“全国电子献血证”),如图所示:
通过“表彰申报”功能,献血者可以查询是否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由于查询人员较多系统繁忙,敬请大家耐心等待查询)
如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献血者可以自行选择申报地所在的采供血机构(2022-2023表彰年度内,有捐献记录的采供血机构均可选择)和领取证书类型(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如不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将提示“您未获得2022-2023年度预表彰奖项”。
通过“表彰查询”功能,献血者可以查询本人曾荣获过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奖项。
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表彰证书功能也同步上线,献血者可以点击查看电子表彰证书,长按可以下载分享(目前暂只提供2020-2021表彰年度及之后的奉献奖金、银、铜奖电子证书)。
拟申报奖项公示
我市(2022-2023 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工作由国家无偿献血数据库统计(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献血次数及献血量进行筛选和统一申报。目前已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拟获奖人员近4000人,请大家在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中进行申报,如有疑问请尽快与血站联系,联系电话 0374-2951979、2952686(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因申报工作需要逐级上报,将汇总全省的获奖信息后统一申报,所以请大家互相转告,遗漏和多地献血的受理登记时间截止到4月26日17:00,不要错过啦!
申报相关事项告知
评奖标准及献血次数折算方法: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
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少于30次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少于40次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献血量统计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请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仔细核对,如有异议请尽快上报。请大家转发并分享,广而告之。在此,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无偿献血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