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支付的普及,一些商户在日常经营中可能出现了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情况。这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此,我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向周边商户宣传不拒收人民币的重要性,旨在强化商户的法律意识,保障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权,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针对这一现象,我行在走访宣传的同时跟商户签订了不拒收人民币承诺书,并向商户宣传了我行的“零钱包”兑换服务,以便商户在日常经营中更好地满足顾客的支付需求,提升交易效率。
零钱包里封装的现金面额分别为:20元面额5张、10元面额10张、5元面额16张、1元面额纸币10张、5角面额20张,共计300元,用于满足公众零钱兑换和经营主体备付金找零需求。
本次向商户宣传不拒收人民币及零钱包的使用也是取得了显著成效,商户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提升,消费者的支付选择权得到了保障。然而,我们也认识到宣传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与商户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促进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之,向商户宣传不拒收人民币活动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我们将继续努力,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