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第116中学法治进校园活动
为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互助精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4月18日,中国好人、自治区道德模范王永强同志、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民警、乌鲁木齐市财经大学志愿者、乌鲁木齐市青年志愿者协会鸿志团队、天山区委宣传部、延安路街道、富泉街社区的工作人员走进乌市第116中学,共同开展了“拒绝校园欺凌 争做阳光少年”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取得良好收益。
2024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 · 创新引领10周年”。此次活动旨在通过讲解法律知识,提高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中国好人、自治区第八届道德模范王永强同志分享了他自己的故事,王永强的事迹展现了他在助人为乐和参与志愿服务方面的坚持和奉献精神。他的行动不仅帮助了需要帮助的人,也激励了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王永强同志教育和引导学生,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无论这份力量多么微小,他的行为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值得我们每个师生学习和效仿。
王永强同志,自2014年起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长超过2万小时。他成立的博峰小兵志愿队,通过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每年有5000多人次的志愿者参与,团队共筹资捐款100多万元。王永强个人捐款达19万余元。他的贡献不仅体现在志愿服务上,还荣获了“中国好人”等多项荣誉。王永强同志表示,荣誉越多,责任越大,他将一直走在公益之路上……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且暴力行为逐渐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乌鲁木齐市公安高新分局河南路派出所张勤警官,对全体学生进行了安全防范、法治教育宣讲,张警官通过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真实案例,教育和引导学生引以为戒,远离欺凌和暴力,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冲动,给自己、家人和他人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同学们受益匪浅。
新疆财经大学青言青语推普培育法治新人服务队陈梦瑶同学结合真实的校园欺凌案例,向同学们讲述当前校园欺凌的现状、成因及可能涉及的民刑处罚等内容,深入浅出地分析校园欺凌引发犯罪的危害和后果,引导同学们远离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暴力,避免成为欺凌者或被欺凌对象。
新疆财经大学志愿者们深情演绎
乌鲁木齐市青志协鸿志团队热比古丽深情演绎了河南豫剧《朝阳沟》选段。
为了营造充满活力和积极向上的校园读书氛围,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为116中学的同学们带来两百余册图书,萨力江校长倡导全体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争做阳光少年!
学生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气氛热烈。
此次法治教育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也为他们今后的学习生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通过这样的教育活动,法治的种子已在校园深深扎根,未来将在116中学每个学生的心中生根发芽,成为他们成长道路上的坚实灯塔。
图片:陈玉娥
编辑:陈玉娥
初审:赫亚男副校长
终审:解瑞亭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