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及《中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精神,2024年4月17日,市资规局机关第二党支部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会议由支部书记董诗铭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会上,支部书记传达学习了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精神,并宣读了机关第二党支部《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要手段,是培养资规廉洁干部队伍,建设“清廉资规”的重要举措。
最后,支部全体党员表示,要通过党纪学习教育,全面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和资规工作相结合,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活力转化为推动美丽新海口高质量发展的资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