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预防接种需要注意哪些?
主动接种疫苗,共享健康生活
什么是疫苗?
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
可分为: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国家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规定,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免疫程序内疫苗有那些 ?
通过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发现,我市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状况存在一些漏种现象,多数家长对2岁内儿童的疫苗接种很关注,但是儿童一旦入托,就会放松,很容易遗漏3岁、4岁、6岁时的接种针次,家长要格外留心。家长只要保存好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比照接种证中的免疫程序表,孩子到应种年龄而没种的针次,那就是漏种针次,请及时带孩子到社区接种单位为孩子接种。
什么情况下暂缓接种?
1、接种部位有严重皮炎、湿疹及化脓性皮肤病的儿童。
2、体温超过37.5℃的发热儿童,因为发热是很多急性疾病的早期症状,所以应等病愈后再接种。
3、有严重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结核病的儿童,体质较弱接种后有激发感染的风险,暂缓接种。
4、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等,也暂缓接种。
5、重度营养不良、严重向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儿童,暂缓接种。
6、腹泻儿童,不宜接种,应等疾病痊愈后接种。
预防接种证有什么用途?
预防接种证是孩子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预防接种证。接种证也是了解您的孩子完成接种情况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您的孩子进行疫苗接种或补种的重要凭证。希望您及时为孩子办理并妥善保存预防接种证。
如何办理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按照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接种证。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
来源:长春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