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中央资金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施工质量,4月17日,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成督导组,通过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我区3个督导范围项目进行全口径督导核查,市发改委主任王钰、溪湖区委常委、副区长尚航陪同调研。
首先,省督导组重点核查了项目是否按规定完成资金转发下达工作,中央资金是否按时拨付到位,地方承担的各类建设资金是否落实,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情况等。
随后,省督导组实地督查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导内容包括是否开复工建设,建设进度、资金支付进度是否匹配,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工期等组织实施,是否存在手续不齐备即开工建设、遇到重大问题未及时依规调整等情况。
最后,省督导组就项目审批、用地、规划许可、环评、用能,以及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审批手续落实情况通过查阅资料方式进行核查,并督促有关方面依法依规加快开工前审批手续办理。
省督导组强调,溪湖区要压实中央资金项目管理责任,严格规范中央资金使用及管理,同时,要集中财力、人力、物力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工。对于本次督导提出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做到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与督导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