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泰”方能“民安”,国家安危系于每一位公民。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为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及国家安全的法律,实验初中团委开展了“国家安全,青春挺鹰”主题团日活动。
对青年学生而言,就是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内涵,自觉做国家安全的模范遵守者和坚决捍卫者,既确保自己一切言行都遵纪守法、利国利民,又能对一切损害和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给予旗帜鲜明的反对、毫不含糊的抵制。人人投身其中,首先保护好我们身边的安全,才能更好的保障国家安全,构筑起国家安全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
为了了解国家安全,带领部分团员和青年学生到鹿泉区国家安全主题公园参观学习。
根据校团委安排,以团支部为单位,对团员和青年进行国家安全宣讲。
团委书记陈志林走进教室,参加主题团日活动。
祖国的强大离不开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安全,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与安全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维护。通过本次国家安全的主题教育活动,青年学生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只有国家安全,我们才能有小家安全,我们才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戮力同心筑牢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