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下午,曲周法院联合县妇联向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提示》。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曲周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提示》。
该案双方当事人因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确无和好可能,最终为这段婚姻画上了休止符。夫妻双方可以一别两宽,各自再寻归宿,孩子却可能在这一过程中丢失家庭的温暖。为了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案件承办人邀请县妇联干部共同与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谈话,向其提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不能给予足够的关心、关爱、陪护和疏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会受到伤害,成长可能受到影响,严重时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遭受不法侵害。县妇联干部还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督促离婚案件当事人继续履行好监护职责,注重对未成年子女人格、情感、安全利益的保护,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经过谈话提示,该案双方当事人承诺将继续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