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鞍钢支行纪委书记王蔷下沉胜利支行参加遵规守纪学习
会上,网点负责人带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金融领域相关刑法规定作出修正的部分,其中与银行业高度相关的,主要涉及贿赂、挪用、信息披露、商业秘密、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 其主要内容为:
一是细化贿赂、挪用、职务侵占犯罪量刑处罚
二是修正涉及信息、商密犯罪规定
三是完善非法集资犯罪规定
四是严厉惩处非法讨债行为
五是完善洗钱犯罪
胜利支行员工对此进行了牢记与思考,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坚持好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守住底线、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