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青春   远离欺凌——山阴县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

笑笑
创建于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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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化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山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彩霞、副院长何磊、岱岳法庭庭长李伟等一行人于今日下午到我校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重点围绕预防校园欺凌,通过现场普法,为孩子们呈现了一场法律知识盛宴,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观念。

校长丰晓东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真诚的感谢,一行人针对目前有关校园霸凌的法律法规及现状进行了深刻的交流。

  接着来到教室,何磊院长采用贴近生活的实例,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校园实际,绘声绘色地讲述了法律的基本概念,使学生意识到我们生活的各方面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之后又聚焦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特别是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重点解读,使学生明白我们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我们的一举一动也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欺凌的行为都会得到法律的惩罚。同样,如果受到欺凌,也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向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宣传现场通过互动问答的形式,调动了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学生明白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教育学生在遇到欺凌时如何保护自己,帮助他人。期间同学们认真学习并积极回应,现场气氛热烈,初步了解到法律的重要性,也明白了遵法、守法的意义。

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学会保护自己和他人。

坚决抵制校园欺凌,守护青少年成长,每一个人都应该对校园欺凌说不,不做残忍的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愿每一个学生的青春都能够被温柔以待,心之所向,处处阳光!


山阴县第四中学校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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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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