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 你我有责 ——乌海市第二中学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

用户18184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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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 10 周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师生们的国家安全意识,形成全面的安全观念。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政教处郭主任向同学们普及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及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以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各个班级围绕全民国家教育安全日开展了班会,班主任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我校利用室外电子大屏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政教处郭主任利用各地发生的火灾事故的案例,耐心细致地讲解了如何避免火灾、如何自救逃生以及在现场进行了如何操作灭火器的正确示范,讲述了消防安全的必要性。之后,同学们踊跃参与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在同学们的心中树立了消防安全的意识。

        国家安全就是全家万户的安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居安思危的意识,对各种危害国家和公众安全的行为保持警觉,留意身边的各种安全隐患。只有人人参与国家安全护卫行动,我们的环境才会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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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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