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海南省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122号)文件工作要求,我市农业农村局需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抽检工作。2024年4月17日,海南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及承担我省水产品监督抽查任务的农业农村部水产种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抽样人员到达我市开展水产品抽样工作。我局周永昌主任科员,工作人员李光明,王国宇联合我市农业执法部门及乡镇工作人员,到我市南圣镇,畅好居,畅好乡进行监督抽样。
在抽样的同时,向农户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对水产安全用药方面做相关宣传。让农户知道如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以确保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不出现使用违规水产药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