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文明养犬规范】
饲养犬只“五做到”
1.做到接种狂犬疫苗
2.做到办理犬牌犬证
3.做到一户一犬饲养,不养大型犬、烈性犬
4.做到犬吠即时制止,不干扰他人生活
5.做到不在公共楼道、地下室、楼顶等公共区域饲养犬只
携犬外出“五必须”
1.必须佩戴犬牌
2.必须使用1.5以内犬绳(链)
3.必须即时清理犬只粪便
4.必须成人牵犬
5.必须遇人主动避让
携犬外出“五不进”
1.不进学校、医院、体育场馆
2.不进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影剧院以及其他文化活动场馆
3.不进机关、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
4.不进商场、餐饮服务场所、社区公共健身场所
5.不进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
【唐山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犬】
按照《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我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居民每户只准饲养一只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盲人饲养的导盲犬、其他残疾人士饲养的服务犬除外)。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了我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禁养的烈性犬品种和大型犬体高标准。
一、禁养的烈性犬品种
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共31种,目录如下:藏獒犬、狼青犬、英国马士提夫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罗犬、阿根廷杜高犬、美国斯塔福梗犬、德国牧羊犬、比利时马林诺斯犬、纽芬兰犬、爱尔兰猎狼犬、威玛猎犬、布雷猎犬、圣伯纳犬、罗威纳犬、苏俄猎狼犬、比特犬、意大利纽波利顿犬、俄罗斯高加索犬、巴西非勒犬、比利时牧羊犬中亚牧羊犬、安纳托利亚牧羊犬、大丹犬,阿富汗猎犬、秋田犬、杜宾犬、大白熊犬牛头梗犬、灵缇犬、中国细犬。
二、禁养的大型犬体高标准
大型犬的体高以肩高为准,即犬只正常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垂直距离。禁止个人饲养体高超过71厘米以上的纯种犬只和体高超过41厘米以上的非纯种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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