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专班处置重点信访案件入选省农民工欠薪案件核处联动优秀典型案例

诸城市劳动保障
创建于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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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省监管平台应用和农民工欠薪案件核处联动优秀典型案例,我市重点信访案件处置专班办理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导致欠薪案,成功入选优秀典型案例,是潍坊县市区内唯一入选案例。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底,杨某某、司某某、赵某某等30余名农民工向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案件受理后,专班组织对案件进行调查。经查,自2023年11月份开始,建设单位某置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也未向杨某某等35名农民工发放工资,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经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袁某某,在未能取得联系后,工作人员通过到项目部张贴相关询问通知书以及发放短信方式,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配合调查,但袁某某始终处于失联状态。工作人员随即依据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上总包单位上传的考勤信息、工资明细信息等相关数据,对欠薪人数及数额进行逐一核实,经与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最终确认拖欠35名农民工2023年11月、12月人工费共计75.2万元,并由建设单位对确认好的工资表进行了盖章确认。

处置情况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等有关规定,市人社局依法于2024年1月25日向建设单位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先行垫付杨某某等35名农民工工资75.2万余元。2024年1月26日,建设单位将杨某某等35余名农民工工资全部先行垫付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中,在施工单位失联、欠薪人数及金额无法核实情况下,通过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有关数据及时确认了欠薪人数及金额,使欠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体现了数字化监管的优势,能够防止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和个别人编造虚假事实讨要农民工工资。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本案中,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履行监管责任,势必要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清偿义务。本案得以妥善处置一个关键就是抓住建设单位的未履行监管责任,应当承担清偿义务这个关键,案件的成功处置,为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取合法工资提供有效行政保障“范本”,为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履行责任提供“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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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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