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始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创建于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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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上级考核方案和我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定以下评价方案对全校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具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昌盛

副组长:叶静、管华英、陈梦

组员:各班主任

二.学生评价目标

    通过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出彩萃小人”。

三.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3、自主性原则。学生是评价的主体,要充分发挥评价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教师、家长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学生不断完善自我.每个班级要重视评价过程,形式多样,每月通过学生自评、互评,中高段班干部考核、低段班主任考核,对学生每月从道德品质、行为习惯、文明礼仪、兴趣特长、学习成绩五大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量化出各项具体积分,最后评出等级。

    具体结果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

    一是等级评定。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分别用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呈现。     

    二是综合性评语。可以由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家长心声四个内容组成。自我描述:记录一学年中自己最具代表性的成绩;同伴赠言:记录自己最信任的同学或同龄朋友的希望与祝愿;教师寄语:记录班主任或你最欣赏信任的老师对自己一学年的评价;家长心声:记录家长的反馈意见。学期结束得出评价结果,在班主任工作手册和致家长的学生素质报告单中体现。各班也可根据班级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评价细则,鼓励创新。

    4、可操作性原则。根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四、评价的基本内容:

1、道德品质。(20分)

2、行为习惯。(20分)

3、文明礼仪。(20分)

4、兴趣特长。(20分)

5、学习成绩。(20分)


五、具体实施细则:

    1、学期初,广泛开展动员宣传活动,让每个班级每个学生积极参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各班班主任负总责,科任老师协助,班干部负责具体实施,要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

    2、开展班级岗位实践活动,以此为载体,对学生每月的具体行为作出评价。每个月评选出班级最佳岗位实践能手和年级最美学生,个人事迹材料上交学校德育处,在学校制作的宣传专栏中粘贴,并在学校集会时进行表彰推广,让榜样的力量影响身边的每一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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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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