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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治素养 守护健康成长 | 称勾镇呼村联校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创建于2024-04-16 阅读629

      为深入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大力提升师生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师生了解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促进学校法治教育全面发展。近日,称勾镇呼村联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了“法治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


活动部署

      学校召开法治教育宣传周工作专题会议,校长传达了上级的会议精神,要求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做好法治教育宣传的重要意义,要务求实效,将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贯穿到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真正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法治安全班会

     学校各班召开法治教育主题班会,班会上,采取宣讲、观看视频、解读身边事例、讨论、代表发言等形式,进一步普及法治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让学生用好法律,保护好自己和他人。


法治宣传进校园

     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每名学生都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称勾镇呼村联校特邀请我校法治副校长为我们做以“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法治副校长对全校师生深入讲解校园欺凌的危害、预防措施以及应对方法。鼓励同学们学会明辨是非、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对校园欺凌行为勇敢说“不”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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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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