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第三中学防溺水教育知识之“六不、一会和四知道”

滦州三中 政教处
创建于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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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夏季节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危险期、易发期、高发期,广大师生家长应引起高度重视,掌握防溺水知识,远离危险水域。

一、防溺水教育知识之“六不准”

1.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二、防溺水教育知识之“一会”

学会基本的防范自救知识,遇有人溺水不盲目施救,要呼喊周围的成年人救助或及时拨打110报警。

三、防溺水教育知识之“四知道”

1. 知道孩子的去向;

2. 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

3. 知道孩子的同伴;

4. 知道孩子的返家时间。

生命脆弱,善水无情,溺水死亡是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头号杀手,大家一定要绷紧安全弦,希望广大家长、师生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让孩子远离溺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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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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