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鹰潭贵溪支行积极组织全行员工参加总行“案防月月谈”(第3期)警示教育活动,总行“案防月月谈”(第3期)警示教育围绕防范资金挪用主题,选发广东、内蒙、甘肃三个分行防范资金挪用案防经验做法,以及广东、内蒙、甘肃三个分行的基层行人员资金挪用典型案例解析,以及广东、内蒙、甘肃三个分行的一线客户经理工作感悟,让大家很受启发,普遍表示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要提高案防意识,强化案防能力,自觉防控各类风险。
关于资金挪用,《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22年版)》第一百九十一条给予重处分:“具有贪污、挪用、占、盗窃、诈骗、贿赂等行为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开除处”。虽然自去年7月份以来工行系统结合案例开展了多次《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22年版)》学习,为广大员工在思想上拉响了警钟,但在资金挪用仍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发生,视频中的人物也因为一时的贪欲,将他人的钱财挪为已用,最终被法律制裁。
在分享心得时大家普遍认为,善恶常常只在一念之间,防范资金挪用对银行案防而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持续保持思想上的警醒;需要我们坚守合规守制,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到位,才是真正对自己的保护、对组织负责。
(江西鹰潭贵溪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