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共青团海口市委员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团市委书记李洋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团市委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要在思想认识上提到新高度。各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此次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化党员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把铁的纪律化为内在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推动海口共青团全面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
二是要在深化学习上见到新成效。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个学习重点,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平时抓好以案促学,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明确党员干部日常言行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为,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三是要在推动工作上实现新突破。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和全年工作要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自我革命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推动工作落实结合起来,确保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团委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做到党纪学习教育与重点工作落实两手抓两手促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四是要在示范带头上展现新面貌。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党组织书记的领导责任、工作责任,推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引导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要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虚不空、不走过场,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