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要求及4月12日高陵区政府专题会精神,4月15日下午,高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辖区内各燃气企业召开高陵区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议首先对市城管局近期下发的《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企业及瓶装供应站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关于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企台账管理的通知》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学习。
随后,高陵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李欣对高陵区《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了传达,并对我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液化气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场站、供应点、配送车辆及钢瓶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自查工作,及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督促配送人员持续加强随瓶安检,对隐患问题严格实行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告知单”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严格采取停止供气的安全措施。各管道燃气企业要根据10大类33项“带病运行”问题清单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并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整治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