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大王所结合辖区实际及重点工作要求,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开展全面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电动自行车相关证照是否齐全,说明书、合格证是否与实物相符,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摸清了门店数量、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产品品种、经营状况等情况,建立了门店台账。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指导经营户落实录入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按时进行信息填报。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从正规渠道进货,销售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车。同时,张贴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海报,引导经营户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不进行车辆改装加装,努力营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贯彻执行的良好氛围。
此次共检查电动车经营户6家,大王所将持续强化电动车质量监管,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