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4年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而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近在咫尺、息息相关,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观者,而是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相关的小知识吧!
PART 01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PART 02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2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
PART 03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指出: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PART 04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PART 05
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PART 06
危害国家安全举报途径是什么?
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是12339。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公民也可以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2024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在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幼儿园给孩子带来了一份安全教育小知识。希望家长们配合幼儿园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让我们一起保障孩子们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01居家安全
1.尽量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
2.告诉孩子不给陌生人开门。
3.要让孩子远离打火机、火柴、燃气阀、煤气罐等,防止发生火灾。
4.要把剪刀、锥子等金属物品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以免孩子被划伤。
5.不在阳台、窗户边上堆放杂物或摆放椅子等,以免孩子攀爬,发生坠落事故。
02 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
2.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等,不得随意横穿。
3.教育幼儿乘坐公交或私家车时,尤其上下车时注意交通安全。
4.外出不去乘坐无证、无牌及违章超载的车船,避免人身意外损失。
5.遵守公共秩序,等车的时候,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先下后上有序乘车。
6.开车的家长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开电动车、摩托车的家长请为孩子佩戴好头盔。
03 防火安全
1.加强幼儿防火安全教育,告诉孩子玩火的危害,教育孩子不玩火、不放火。
2.家长不在家时,不准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3.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扑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
04 预防溺水
春末夏初,天气逐渐变热,溺水事故又将进入高发季。请您加强对幼儿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05 防汛防雷安全
春季雨水较多,遇雷雨天气要及时关闭电器开关、门窗,停留在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害事故。提高孩子的防汛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