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保密宣传教育月即将到来,今年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保密法,你我都是护密人”。
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安全保密常识,共同守护国家秘密安全。
1.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它包含三要素:
一是构成国家秘密的实质要素,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体现了国家秘密的本质属性。
二是构成国家秘密的程序要素,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做到权限法定、依据法定、内容法定、标志法定。
三是构成国家秘密的时空要素,国家秘密应当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国家秘密的存续时间和知悉范围是可以控制的。
2.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
《保密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3.日常保密“八不准”
1.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场所存放、阅办涉密文件、资料;
2.不得擅自扩大涉密文件、资料知悉范围;
3.不得买卖、转送、擅自销毁或者作为废品处理涉密载体;
4.不得擅自拍照、扫描、复制、存储涉密信息;
5.不得通过普通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以及互联网邮箱、微信、微博等非保密渠道传递、处理涉密信息;
6.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涉密信息;
7.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涉密信息;
8.不得在涉密办公场所接待外来人员,或将涉密场所照片、环境信息等资料违规对外提供。
4.公民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失泄密?
1.不私自打听、索取、传播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
2.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秘密文件、资料;
3.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秘密文件、资料;
4.不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
5.不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6.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信息;
7.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范的wi-fi网络;
8.不私自引带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9.不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进行非法测绘或拍摄。
保密无小事,人人当尽责,保守国家秘密,事关公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公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家园携手,做一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