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共筑人民防线

百益幼儿园
创建于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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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尊敬的各位家长,小朋友们: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每个人都应切实承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那么对于国家安全,您和孩子了解多少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相关知识吧!

什么是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什么是12339?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到八个“不”,让我们家园携手,共筑社会的责任意识,守护好国家,一起播种“健康、友爱、勇敢、责任”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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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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