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省水务厅城乡水务处联合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省农垦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土地资源运营部组成指导组,赴琼中县帮扶解决建制镇污水处理项目用地要素保障问题。
琼中县共9个建制镇,目前均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有5个列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8个列入2024年度“4·13”监督检查整改要求今年底完成,目前由于规划调整、征地补偿等问题整体进展缓慢。指导组在湾岭镇污水处理项目现场与琼中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岭镇政府和参建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同梳理问题、明确下步工作思路。
会议明确,一是琼中县充分利用当前规划调整公示期的空挡时间,提前准备农转用审批要件,力争5月底前完成农转用审批手续;二是针对黎母山、中平、长征3个污水处理项目节地指标不通过问题,由琼中县水务局结合需求,起草多征用地使用方案报县政府决策;三是琼中县水务局按照省水务厅调度要求,于4月15日将项目倒排工期表报县政府;琼中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加快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函》的要求,于4月15日将项目用地问题台账报县政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协同合作,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4·13监督检查整改任务。省水务厅将持续跟踪调度、指导服务,共同推进整改工作。
图文:张盛莉
审核:陈宗耀